3/11/2008

即日起自然人憑證可辦理展期3年

即日起自然人憑證可辦理展期3年 

97年自然人憑證有效期限屆滿民眾,請於到期前60天開始上網辦理展期,效期屆滿後3年內只能臨櫃辦理展期!

http://www.moi.gov.tw/news/news_p.asp?newsid=3407


97年自然人憑證有效期限屆滿民眾,請於到期前60天開始上網辦理展期! 2008/3/10 發言人室


內政部自然人憑證是推動電子化政府的基礎建設,具有網路身分認證及資料傳輸安全之功能,可達到簡化行政作業流程及提升便民服務效率。內政部自92年4月 30日起開始正式核發自然人憑證,並依行政院訂頒之「政府機關公開金鑰基礎建設憑證政策」規定憑證效期為5年,因此自97年4月30日起將陸續出現5年有 效期限屆滿情形;內政部爰於96年11月間分別召開「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推動小組」委員會議及專家學者、相關機關研討會議,基於確保憑證使用安全及提昇便 民服務,決議憑證效期屆滿者以展期3年方式辦理,本案並已於97年1月2日奉行政院核定。

自然人憑證於本(97)年度陸續到期者,可辦理 展期3年,辦理方式為效期屆滿前60天可上網或赴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展期,效期屆滿後3年內只能臨櫃辦理展期,相關展期作業規定及操作步驟,詳見 自然人憑證專屬網站(

http://moica.nat.gov.tw/html/matter/20/index01.htm

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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