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理大學掏空案 一審3被告無罪
真理大學掏空案 一審3被告無罪
【聯合報╱記者徐尉庭/台北報導】
2013.06.01 02:46 am
真理大學前校長葉能哲,被控勾結弟弟葉守義及學校電算中心主任謝志勳,利用電腦採購與維修掏空校產九億元,涉嫌貪汙、背信及詐欺。士林地院認為採購案並不適用政府採購法,屬於學校採購設備的私經濟行為,證據不足,判三人無罪。
法官認為,葉能哲擔任真理大學校長卅七年,期間教職員多是他的親友,歷年電腦設備採購案及維護,都由弟弟葉守義公司參與,道德層面可議;但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證明三人有罪。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顏迺偉說,收到判決後,會研擬是否上訴。
檢方指控,教育部為了鼓勵私立學校提升教育品質,一九九九年到二○○九年補助真理大學經費;葉能哲、謝志勳依法委託從事補助款預算編列、採購及招標等公共事務,是從事公共事務的「公務員」。
葉守義浮報電腦軟硬體設備採購規劃書,給謝志勳簽請葉能哲核准對外採購,再綁標特定公司,轉包葉守義的統捷公司,讓統捷獲利六億元。
不過法官調查葉能哲並未參與採購作業,也查無葉守義有圍標、綁標行為;真理大學早期使用葉守義公司所設計的校務行政系統,購買軟硬體均須配合該系統;葉守義提供報價資料,也無法證明浮報價格。法官認為,無從認定葉能哲、謝志勳具有「委託公務員」地位,相關標案也不適用政府採購法,難認定二人行使「公共事務」,僅為學校採購的私經濟行為;葉守義是民間廠商,非貪汙治罪條例規範主體。
據了解,葉能哲否認犯行,法院審理時當庭痛哭說「很委屈」;認為學校的事務分層負責,他也不知學校採購與弟弟有關。
【2013/06/01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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